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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自己的性取向,从他发现的第一时间就没想过要遮遮掩掩,他不会大张旗鼓的宣扬自己喜欢男人,但只要身边有人察觉问起,他都会大方承认。他始终认为,就算所有人觉得你是怪物,只要你自己不觉得,那都是白搭;但如果有一天连你都质疑自己,那一刻起你就真成怪物了。
工作后,秉持着一贯雷厉风行见针见血的办事作风,詹淮秋在同行中逐渐平地崛起,在大胆接了几个反转的刑事大案后,他彻底名声鹊起,刚开始他是顶着星元律所的招牌接案子,后来渐次变成星元亮出他的名号来给公司加光添彩了——詹淮秋从刚进公司的小白到成为众星捧月的王牌律状,只用了三年。
一个人的成功要么靠天赋,要么靠努力,如果既有天赋又愿意努力,那这种人注定就是天之骄子,别说是做律师,就算是在工地瓦泥,没几年说不准都能给你整出个金色大厅来。
原本詹淮秋在滇市接接案子给商政名人打打官司,不时在私企给人做做法律顾问挣点外快,活的也挺惬意,谁知上个月突然被朗宁叫到办公室,让他收拾几件衣服,下星期一随同市法院的人入驻莲花乡,配合当地政府搞一个基层普法宣传小组,任务就是给周边的村民们普及法律知识,帮助解决相关法律纠纷。
这种对于技术含量要求偏低的小事照理来说随便打发个新人去就行,因为根本目的就不是什么普法宣传,而是做做表面工作,抱抱司法机关大腿,以后在大案要案上也会给自己律所争取到周旋的余地,但朗宁点名要他去,这就让人费解了。
再三逼问下,朗宁终于说出实话:“我知道你男朋友刚把你给绿了,最近工作一点状态都没有,索性去农村吹吹清新的小风,看看碧绿的田野,晒晒温暖的太阳,那地方的天可跟滇市不一样,一点霾都没有。”
原来是这茬儿,詹淮秋还得谢谢老板的无微不至。
他确实被好了三年的男朋友给三儿了,工作状态也确实有些懈怠,但他认为不至于会影响到自己的专业判断,重点是他也不想去那什么狗屁乡下农村,让他整天闻牛粪臭、被一窝苍蝇围着转、走到哪儿都有一群野狗追着狂吠……还不如抹他脖子。
只是朗宁也不是什么好讲话的主子,一句话就把他嘴巴给稳稳塞住了:下乡满一年回来,律所的股份你占15%,干不干你自己决定,我不勉强。
任何人在钱和权的面前都是软弱无能的,尤其在占便宜这种毫无成本的小事上,就更不要讨论什么自尊了——詹淮秋当场就清清嗓子,问了一句:“朗哥,星期一几点出发?”
可事实证明詹淮秋在莲花乡是真的水土不服,他每天一身西装进出于乡政府的普法调研办公室,跟所有人都格格不入,跟他一起下乡的,除了法院的同志不得不穿那身制服,其它律所的几个人在坚持了一星期后,全部自我放弃换上了休闲装,都懒得装腔作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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