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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祁同学会写毛笔字?”
祁默嘴角微扬,眸色温柔。
“嗯,他小时候跟着老太太一起长大,老太太一手字很好看,他也学了点皮毛。”
盛沐沐缓缓点头。
哦,皮毛而已哦。
皮毛也不错啦,现在年轻人大多用手机打字,能将名字写漂亮已十分难得。
特别是男孩子,性格急躁,许多人的字都像鸡爪子印上去的,歪歪扭扭。
不知怎地,突然想到了在祁氏大楼下,那个往她车上塞便签的小伙子。
一句话错三个,字体惨不忍睹。
正想着,眼前十七岁的清瘦少年已经摆开架势。
虽是大号的毛笔,拿笔的姿势还是能看出来练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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