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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歌点点头,为他们相互介绍了一下,“这是我们社的部长季宁学姐,这是路千,那是伯朗。”
三个人相互之间打了声招呼。
季宁虽然并不花痴,但是四个外表这么亮眼的男生站在一起真的非常养眼啊!如果能让这两个人也加入动漫社,那之后出个外景或者出个展还愁没有人吗?虽然已经有了季明泽和丹歌,但谁能嫌部里的帅哥多?
丹歌回到家就收到季宁的信息,询问丹歌这两位朋友大学里有没有参加什么社团。
路千参加了摄影社团,从小爱好摄影的路千很早就拥有了自己的单反,就算是在那个单反并没有普及的年代,路千的父母就以自己的财力毫不费力的支持路千的兴趣爱好。
伯朗只参加了学生会,以伯朗的目标来说,以后肯定是奔着学生会主席去的。小学的时候是大队长,初中高中的时候一直都是班长,品学兼优,别人家的孩子。
“他们有没有兴趣参加动漫社呀?”大一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参加两三个甚至更多的社团,“咱们社团很自由的,不需要他们参与平时的活动,就像季明泽,只算外援。”
“那我问问他们吧!”丹歌应下来,但是觉得这俩人大概率对这些应该不是太感兴趣。
没想到他把这事跟两人一五一十地说了,得到的竟是一水儿的肯定回答。
路千表现出极大的兴趣,表示正好可以磨练一下他的拍照技术,不过丹歌觉得他这个说法很牵强。
伯朗稍微犹豫一下也同意了,说他目前除了学生会没参加什么其他社团,正好可以用它调剂一下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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